戴姆勒克莱斯勒并购案_戴姆勒和克莱斯勒并购 _戴姆勒和克莱斯勒并购

       戴姆勒克莱斯勒并购案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它的今日更新更是备受瞩目。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戴姆勒克莱斯勒并购案的最新动态,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1.奔驰和克莱斯勒到底有关系吗

2.戴姆勒,奔驰,克莱斯勒,他们到时有什么关系?是怎么个发展历史?

3.对戴姆勒奔驰和克莱斯勒合并换股的认识

4.戴姆勒克莱斯勒的合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5.戴姆勒﹣克莱斯勒合并与其他一些汽车行业合并有什么区别

戴姆勒克莱斯勒并购案_戴姆勒和克莱斯勒并购

奔驰和克莱斯勒到底有关系吗

       1998年5月7日,戴姆勒·奔驰公司总裁于尔根·施伦佩和克莱斯勒首席执行官罗伯特·伊同在伦敦宣布两家汽车生产商合并,组建了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公司,由此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生产商、世界第五大汽车公司。 戴姆勒-克莱斯勒是无与伦比的汽车公司,产品涵盖小排量汽车、跑车、豪华轿车、轻型商用车、重型载重车以及舒适型长途客车。 戴姆勒-克莱斯勒的轿车品牌包括迈巴赫、梅赛德斯-奔驰、克莱斯勒、Jeep? 、道奇和smart;商用车品牌包括梅赛德斯-奔驰、福莱纳、Sterling、西星和Setra。 戴姆勒-克莱斯勒旗下的戴姆勒-克莱斯勒服务集团提供汽车金融以及其他的汽车服务。 戴姆勒-克莱斯勒的战略基于四大支柱:全球布局,强势品牌,丰富产品,领先技术。 戴姆勒-克莱斯勒拥有全球化人力资源,以及遍及世界各地的股东。2006年,在360,385名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戴姆勒?克莱斯勒的营业收入达到了1,516亿欧元。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八。 2007年7月3日, 欧盟正式批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以74亿美元的价格,将旗下克莱斯勒公司出售给美国瑟伯勒斯(Cerberus)资本管理公司。 根据2007年75月双方达成的协议,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将把自己在克莱斯勒公司中80.1%的股份出售给瑟伯勒斯资本管理公司。 瑟伯勒斯资本管理公司为此将向经营困难的克莱斯勒公司及其金融服务业务注资60.5亿克莱斯勒汽车(1)美元,并将余下的13.5亿美元支付给戴-克公司。 此项交易意味着戴姆勒与克莱斯勒之间长达9年的“联姻”行将结束。 10月4日,戴姆勒-克莱斯勒正式完成分拆程序,在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其正式更名为戴姆勒股份公司,并继续拥有克莱斯勒公司余下19.9%的股份。 通过与克莱斯勒公司脱钩,戴姆勒公司旨在集中精力发展旗下利润相对可观的梅塞德斯-奔驰品牌和重型卡车业务。

戴姆勒,奔驰,克莱斯勒,他们到时有什么关系?是怎么个发展历史?

       戴姆勒-克莱斯勒的合并和其他汽车行业的合并的不同:

       1、梅塞德斯-奔驰是个品牌。戴姆勒奔驰和克莱斯勒是两个汽车公司。梅塞德斯奔驰轿车是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下面的。两者没有什么关系,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在1998年7月由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和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合并而成。合并之前,戴姆勒奔驰公司在世界高级轿车和6吨以上卡车市场占领导地位,克莱斯勒公司在美国三大汽车公司排名第三,在MPV车市场占领先地位。

       2、旗下的品牌包含了德国老牌劲旅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与手表制造商斯沃琪共创的品牌精灵Smart,重新塑造的经典品牌迈巴赫Maybach和原有克莱斯勒旗下的吉普Jeep、克莱斯勒Chrysler、蝰蛇Viper、道奇Dodge以及日本三菱Mitsubishi。梅塞德斯奔驰轿车在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下面,现在与克莱斯勒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曾经戴姆勒购买克莱斯勒,组建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现在已经分家.两者没关系,早就分家,梅赛德斯-奔驰也可以叫做戴姆勒。

       3、当年戴姆勒公司将名字改成了梅赛德斯,而后与奔驰公司合作才更名为梅赛德斯-奔驰。而戴姆勒克莱斯勒是戴姆勒(即梅赛德斯)与克莱斯勒合资的企业,它与梅赛德斯-奔驰是两个股权不同的公司。

对戴姆勒奔驰和克莱斯勒合并换股的认识

       戴克发布公告称,公司名称将从“戴姆勒·克莱斯勒”改回“戴姆勒”,这是其1998年与克莱斯勒合并前的名称,此外,新戴姆勒成为专门的高端汽车制造商。

        戴克表示,在2007年秋季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将对改名事宜作出决定。不仅如此,出售克莱斯勒的交易还需要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监管层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戴克表示,克莱斯勒与梅赛德斯汽车集团的现有项目将继续下去。

        目前,戴克在中国的项目已经涉及到双方关系协调的问题。由于北京奔驰既生产奔驰产品,也生产克莱斯勒产品,所以如何协调至关重要。对此戴克东北亚相关人士给予肯定的答复:“中国将继续作为重要市场发展,在中国的所有项目将继续向前进行。”

        1998年,戴姆勒与克莱斯勒惊天合并,涉及金额达到360亿美元,但合并后克莱斯勒表现难如人意,以致影响了戴克的利润。

        由于出售克莱斯勒集团,戴克未来只剩下高端轿车、高端SUV、高端跑车和高端商用车业务,因此成为一家专门的高端汽车制造商。

戴姆勒克莱斯勒的合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德国的戴姆勒-奔驰公司和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均为世界著名的汽车制造公司,戴姆勒-奔驰的拳头产品为优质高价的豪华车,主要市场在欧洲和北美,美国克莱斯勒公司的产品几乎全部集中于大众车,与戴姆勒-奔驰在产品和市场范围上正好互补,两家公司的合并是着眼于长远竞争优势的战略性合并。两家公司各自的规模以及在地理位置上分属欧洲大陆和美洲大陆,使合并的复杂程度和评估难度大大提高。

       由于净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决定持续经营公司的内在价值,而受股票数量、市场交易情况、投机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市场价格具有短期波动性,因此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账面价值法、市场价格法等均被否定,最终决定采用收益法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换股比例。

       1.评估过程

       (1)确定未来年度净收益。原则上以各自独立经营为基础分别进行价值评估,不考虑双方因合并产生的预期整合效应和合并费用。原因在于:一是双方规模、实力相当,对合并后企业的贡献基本相同;二是与两家企业的价值相比,整合效果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在具体方法上,则从历史数据出发,考虑未来企业发展与竞争环境,分析双方存在的发展机会和风险,以此为基础构成两阶段评估模型。

       第一阶段为预测期,时间从1998年~2000年。为评估两公司当前获利能力,获取预测未来收益的依据,合并双方以1995年~1997年经审计的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对各项收入和费用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未来不会重复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和收入项目进行了调整,分别计算出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各自所属部门的息税前净收益及总和。

       第二阶段为续营期,时间为2001年及以后年份。自2001年开始,假设两公司的息税前净收益保持不变,其数额等于2000年息税前净收益扣减不可重复发生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在息税前净收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扣除根据两公司1998年1月1日资本结构计算得出的净利息费用、其他财务收入和费用、公司所得税、得到两家公司未来各年份的净收益。

       由于公司评估时必须考虑股权投资者的纳税情况,在公司净收益的基础上,还要减去按35%假设税率计算的股东所得税,得出最终用于贴现的税后净收益。

       (2)确定贴现率。贴现率分为三部分:基础利率、风险溢价(报酬率)和增长率扣减(修正值)。

       基础利率:两家合并时,正值市场处于低利率时期,不足以代表未来长期的利率水平,最终确定评估的基础利率为6.5%。

       风险溢价:取决于公司自身及所处行业的风险,根据有关实证研究资料,平均风险报酬率在4%~6%之间,因为两家公司的效益较好,所以统一采用3.5%作为风险报酬率。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因为不同来源提供的β值差异甚大,所以没有采用CAPM模型;二是因为换股比例仅决定于两家公司的相对价值,所以尽管使用不同的风险报酬率将导致双方绝对价值的变化,但不会对换股比例产生重大影响。

       修正值:理论上资本市场利率包括了通货膨胀所造成的风险补偿,但由于企业可以通过提高销售收入部分补偿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成本上升,企业的名义收益将按通货膨胀的一定比例增长,所以名义贴现率包括了数值上等于未来通货膨胀率一定比例的可扣减利率,即所谓增长率扣减。假定通过提高销售价格,两家公司的名义收益将以1%的速度增长,则2001年及以后年份恒定收益的贴现率应减去1%的修正值,而1998年~2000年的各项收入和费用是按实际金额估算的,所以这三年的贴现率无须扣减修正值。

       经过上述测算,在扣除35%的股东所得税后,两个阶段的贴现率分别为6.5%[注:6.5%=(6.5%+3.5%)×(1-35%)]和5.5%。

       (3)非经营性资产评估。运用收益法折现的价值仅仅反映了企业经营性资产持续经营的价值,要得到企业完整的价值还需要考虑非经营资产。这些可单独出售的非经营性资产并不影响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应单独评估,评估的方法是计算资产在市场上出售后扣除费用的净收益。

       通过上述评估,两个企业的收益现值分别为1020.71亿马克、803.79亿马克。再加上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得出两个公司的实际价值分别为:奔驰公司1100.10亿马克,克莱斯勒804.39亿马克(不出售库存股票)或82272亿马克(出售库存股票)。

       2.确定每股价值

       在两个公司实际价值业已确定的情况下,还须确定双方的总股本数,才能最终确定换股比例。奔驰公司在合并前发行了附认股权证的7年期债券、强制可转换债券、股票期权计划。克莱斯勒公司在合并前也向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股票期权、业绩奖励股票和其他与股票相关的权力,另外还有3000万股库存股票。公司的股本数量将受到这些认股权和转换权执行情况的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假定股票期权、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在合并日之前全部执行,并按照双方各自1998年6月30日的股票市价,全部转换为各自的普通股股票。克莱斯勒的库存股是否出售取决于能否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按照1998年6月30日克莱斯勒的股票市价、扣除2.5%的股票手续费以及股票价格潜在的下跌和股东所得税等因素,并按照同日美元对马克比价计算,克莱斯勒公司库存股票价值为18.33亿马克。如果需要出售,克莱斯勒公司价值增加18.33亿马克,同时股本数额增加3000万股;如果不出售,其价值和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都不会发生变化。

       经上述调整后,奔驰公司总股本为5.83465亿股,克莱斯勒公司总股本6.595亿股(不出售库存股票)或6.895亿股(出售库存股票)。两个公司的每股现值为:奔驰公司:1100.10/5.83465=188.55马克;克莱斯勒:804.39/6.595=121.97马克(不出售库存股票),822.72/6.895=119.32马克(出售库存股票)。

       3.确定换股比例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GAAP),此次合并要想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账面价值增加、确认商誉等,就必须要求奔驰公司至少有90%的股东愿意接受换股。在奔驰公司愿意接受换股的股东比例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为鼓励更多的奔驰公司股东接受换股,提高换股比例的吸引力,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确定了不同接受换股股东比例下相应的换股比例:

       如果奔驰公司换股股东不足90%,则每一股奔驰公司的股票换一股新公司的股票,每一股克莱斯勒公司的股票换0.6235股(不出售库存股票)、0.6469股(出售库存股票)新公司股票。

       如果奔驰公司接受换股有股东达到90%,则每一股奔驰公司的股票换1.005股新公司的股票。

       表面看,最终换股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对奔驰公司有利,但如果能以此吸引至少90%的奔驰公司股东接受换股,合并后的企业就可以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并后企业因资产增值、合并商誉的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进而增强合并后企业股票的吸引力,从而也可使原克莱斯勒股东受益。

       四。结束语

       通过对上述理论问题的讨论和案例的分析,我们从评估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收益法形成以下认识:

       1.收益法不仅仅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思路、途径,所以近年来在国际评估界越来越多地将收益法改称为收益途径(IncomeApproach)。在这个总的思路和途径指导下,有一系列的具体方法,指导我们在评估过程中选择何种收益口径、如何确定折现率等重要参数。

       2.收益法是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中最具有说服力的一种评估方法,当然其前提是收益法得到合理运用。这是因为在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目的并不是重建企业,也不是短期持有企业期待在转让中获益,作为长期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更为看重的是目标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

       3.收益法运用过程中需要使用评估假设和主观判断,因此也就注定了收益法是争议最大的一种方法。从案例中我们看出,假设是必须的,因为企业状况太复杂多变,如果不将一些市场条件等变量通过假设的方式予以合理固定,评估分析将因为变量太多而无法进行。因此,我们应当理性地认识假设及其在评估中的重要作用,不能片面地要求评估人员对未来发生的事项提供保证。当然,评估师有义务确信在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假设具有合理性。

       4.在两大汽车巨头的购并案例中,企业价值评估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但并不是惟一的决策依据。虽然有不少人指责在此评估案例中存在太多模糊的主观判断,进而认为结论不客观、不准确。其实这种观点本身就体现了对评估的一种误解,社会科学和经济事务中有许多事情就不可能象自然科学一样准确清晰,而评估本身就是在交易双方对交易标的价值缺乏直观、共同判断的前提下由专业人员提供的专家意见,达到评估服务的目的。

       5.两大汽车巨头合并几年来效果据说并不好,双方都在讨论其中的问题,主要是认为当时决策失误,但好象还没有听说有人去讨论当时所做的评估是否存在问题。这一点恰好说明了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决策人应当对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

       /new/287/295/356/2006/1/bi521510402921160020-0.htm

戴姆勒﹣克莱斯勒合并与其他一些汽车行业合并有什么区别

       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

       母公司是戴姆勒(daimler)集团

       1998和克(chysler)合并后叫戴姆勒-克莱斯勒!

       北京工厂叫: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简称北京奔驰-戴克,英文缩写就是bbdc

       市场占有力强。

       1、奔驰公司的全称是戴姆勒奔驰,是戴姆勒公司和奔驰公司在1926年6月29日合并之后成立的,在这之前,奔驰和戴姆勒是两个公司,合并之后生产的所有汽车都命名为“梅赛德斯奔驰”。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形成汽车工业之巅。当时的戴姆勒奔驰公司的***朱尔金施伦普在1998年决定与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合并组成全球化运营的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

       2、戴姆勒奔驰和克莱斯勒是两个汽车公司。梅塞德斯奔驰轿车是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下面的。两者没有什么关系,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在1998年7月由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和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合并而成。合并之前,戴姆勒奔驰公司在世界高级轿车和6吨以上卡车市场占领导地位,克莱斯勒公司在美国三大汽车公司排名第三,在MPV车市场占领先地位。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戴姆勒克莱斯勒并购案”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